CIN  YANG  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. │台北│桃園│宜蘭│新竹│台中

新竹會計事務所幫你設好公司行號、買發票、記帳、報稅。國家認證合格,專業諮詢經驗。新竹會計事務所協助公司記帳報稅

2017-11-15

子女婚嫁喜事多,贈與節稅好時機。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歲末年終是結婚旺季,許多父母親通常會在子女婚嫁時給與一筆財物作為成家贈禮,如父母親各自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,則不計入贈與總額,可免課徵贈與稅。 
該局說明,父母親常會利用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的規定,將財產逐年贈與給子女,以達到移轉財產及節稅的目的。如父母親於每一子女結婚登記日前、後6個月內,各自贈與結婚子女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財物,也不計入贈與總額,可擴大節稅的效果。
該局舉例說明,甲君及配偶乙君於106年1月分別贈與現金予女兒丙君各220萬元,嗣後丙君於同年6月登記結婚,甲君及乙君於同年8月又各自贈與現金100萬元予丙君,則甲君及乙君106年度之贈與總額各320萬元,均免納贈與稅。該筆為數不小金額,即可成為子女創業基金、購置財產或其他理財規劃之資金來源。
該局提醒,父母主張適用贈與子女婚嫁財物,於辦理贈與稅申報時,除提供贈與契約書、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資料外,尚須提供子女結婚登記之相關事實證明文件(如戶籍謄本),以供核認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,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 
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│公司申請│營業登記│專業會計│稅務規劃│
台北‧台中.新竹.桃園.宜蘭  會計事務所 全省免費諮詢專線:0800-600996 
TOP